11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时民以及县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接受黄永忠同志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关于汪从永、王国林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提请报告及其有关情况介绍。经过会议审议,表决、投票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接受黄永忠同志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汪从永、王国林两位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政府融资及支出安排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上,张达华指出,要充分正确认识我县政府性债务及融资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行债务专项资金管理;要加强债务可控的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县人大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为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会上,张达华还向汪从永、王国林两位同志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张时民带领两位新任副县长进行了宪法宣誓。(吴阳金)